“感谢纪委同志帮我们追回了村集体资金,今后村两委一定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好村集体‘三资’。”近日,钦州市钦北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来到平吉镇贤驾村进行跟踪回访时,村干部由衷地表示感谢。
此前,该区纪委监委在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平吉镇贤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梁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以实施甘蔗种植项目名义套取集体经济资金,用于支付个人生活开支。最终给予梁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回集体经济资金11.5万元。
2024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能,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内容,建立片区协作机制, 统筹区镇力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农村集体“三资”微腐败问题,推动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维护村集体和群众利益。
加强贯通协同,全方位织密“监督网”。该区纪委监委深化运用“室组地”联合监督,通过座谈交流、个别访谈、查阅台账和实地核验等方式,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使用和监管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同时,推动建立与巡察机构、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多部门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联合监督、问题线索移交工作机制,实现“纪巡”融合、“纪审”互动、“纪财”贯通,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2024年以来,开展联合监督16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9个,重新规范合同73份。
在强化监督推动问题整改的同时,强力推进案件查办。该区纪委监委紧盯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经济合同签订不合规、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等薄弱环节开展靶向监督,全面起底排查收集到的“三资”领域问题线索,采取领导包案、重点督办、提级办理等方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套取、截留、挪用、侵吞集体资金,设置账外“小金库”,违规使用集体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纠治“三资”领域背后的“责、风、腐”问题,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有序。2024年以来,立案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追回村级集体资金50万余元。
“村里的这个地块以前是一个养猪场,一年前还是闲置状态,现在租出去了,不仅每年为村里增加2万多元集体经济收入,还让村民在家门口实现了就业。”看到曾经闲置的养殖场重新利用起来后,该区小董镇那兰村陈大哥高兴地说。
监督和办案的目的,最终要落在促进发展上。该区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促改促治,针对查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案件中发现的普遍性、行业性、系统性问题,通过下发工作提示(督办函)、纪检监察建议书和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推动职能部门堵塞监管盲区和制度漏洞,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效率。2024年以来,监督推动农业农村部门出台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考核办法等制度3项,整改扶贫项目资产闲置、运营不佳效益低等问题16个,收回项目资金629.5万元,惠及61个村10多万名群众;盘活资产闲置或经营失败问题项目7个,新增租金或分红167万元,惠及7个村2万多名群众。
“农村集体‘三资’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我们要管好、用好、维护好,一丝一毫决不能受到侵害。”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紧盯“三资”管理薄弱环节,持续强化监督,推动农村‘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