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事成于气正,业兴于风清……上有中央三令五申,下有民众众目睽睽,我们没有理由不时刻警醒,没有理由不心存敬畏。让我们现在就行动起来,做一个新春佳节没有负担可以轻松工作生活的干部,过一个干干净净、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春节。”1月23日下午,钦州市召开2015年春节廉政提醒会,由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对各县区、市级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进行节前廉政提醒。
针对钦州市2014年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准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钦州市委、市纪委两书记对“一把手”们提出具体要求,并就重点环节和容易出现的问题的地方进行了特别提醒。市委书记肖莺子提出了“要管好自己的手、要管好自己的嘴、要管好自己的腿、要管好公务用车”以及“不要送礼送钱和变相送礼送钱、不要请领导吃饭和娱乐、不要向领导提超越政策和原则的个人要求、不要迁就干部的出格行为”的“四要四不要”要求,诠释了正确的“人情”观,并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率先垂范、积极营造廉洁过节氛围,纪检机关要严格执纪监督问责、从严从快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党委要坚持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廖昌军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准则》强调,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握好举办喜庆宴席的要求,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节前节后上班纪律的检查,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据悉,钦州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1起,处理党员、干部40人,其中处级领导干部4人、科级干部10人,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人。
市委书记肖莺子提出“四要四不要”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廖昌军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准则》提出要求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