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落实监督责任是纪委必须担当的重大政治责任。
市第四次党代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变监督理念、聚焦主责主业、创新监督方式,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扛起来,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钦州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了良好政治生态。
积极转变理念,增强监督实效
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责主业,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前提。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破除以往“包打天下”的传统思维,加快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大力清理精简议事协调机构,退出部门主导的一般性专项工作(活动)监督检查,把主要精力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耕好自己的“责任田”。市纪委监察局参与或牵头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26个精简至13个。灵山县实行派驻机构集中办公,把县直单位纪检组划分为5个工作组,对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开展党风廉政监督检查工作;浦北县将乡镇纪委划分为3个片区,加大对片区内乡镇的监督检查力度;钦南区、钦北区抽调镇纪委书记、区直单位纪检组长组成专项工作纪律审查组,集中力量对监督检查发现的案件进行查处。在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整合基层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实效,全市专项工作案件结案率96.8%,切实提高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权威和监督效果。
同时,注重抓好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主体责任的“再监督”,强化追责问责,督促落实精准扶贫、环境保护、耕地保护、文化惠民、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确保党委政府政令畅通。以“六安工程”为主线,加强各项民生资金发放使用情况监督管理,清理检查强农惠农项目213个,查处涉农违规违法行为案件108件,监督项目资金28亿多元,惠及群众56万多人。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重点
五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严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等,坚持“节假日必查、工作日抽查、重点问题专查”,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常态化作风督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整治不正之风。开展明察暗访415次,督促整改存在问题170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9起,处理12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4人。开展专项执法监察78项,排查重大项目625个,纠正问题814个;开展房地产项目违规调整容积率、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科技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等专项执法监察,查纠违规资金5800多万元。
及时纠正医药购销、医疗收费、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农村危房改造等存在问题,开展工程建设、征地搬迁和土地管理、公开考录招聘、公共服务、市场中介、涉路涉车、政风行风等七个领域专项治理,督促整改工程建设领域问题261个,查处了一大批涉农乱收费、教育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案件,解决群众投诉问题1000多个(次),深受群众欢迎和好评。
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围绕基层党员干部侵犯群众权益、小官贪腐等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重点查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新农合、城乡低保、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的违纪案件。其中,查处新农合违纪案件216件、城乡低保违纪案件155件、农村危房改造违纪案件84件。
建立监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
约谈是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职能的工作手段之一。通过约谈,使监督实现了由“四面出击”到“定点突破”的转变。
为促使各级各部门转变思想,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牵好“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我市把约谈作为传导压力和责任的重要途径之一。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利用换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到县区检查调研工作等平台和契机,开展谈心谈话或集体约谈,先后约谈5300多人(次),对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等提出具体要求和意见,对重要案件和系统性、苗头性问题高度重视,采取相应措施,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置,避免各级各有关部门置身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之外,或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等待观望和走过场,或出现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
巡察是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重要途径之一。我市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探索建立巡察机制,由市纪委副书记带队开展专项巡察,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特邀监察员定期和不定期到各县区、乡镇、机关单位,对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巡察调研,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碰底线及时纠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及时落实整改。
强化外部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是落实监督最有效的办法。
我市创新实施了“阳光和效能重点建设岗位”制度,对100个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管重点岗位实行跟踪教育、集中监管,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在全市244个基层党建工作站建立授权监督机制,对城乡低保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加强监督,构建基层全面从严治党新载体。实施中央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联系点工作,督促深化政务、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严防“灯下黑”。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强化对纪检干部的自身管理和督促。全市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8件,立案11件,处分11人,诫勉谈话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