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办 廉洁钦州 12月26日至27日,钦州市召开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专题听取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汇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潘瑾兴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盛出席会议并作点评,各巡察组组长汇报了巡察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指出,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创新巡察工作方式,采取市县(区)同步、对象同巡、信息同享“三同巡察法”同步开展市、县(区)联动巡察,构建上下联动巡察新格局,在市县(区)全体巡察组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会议认为,巡察组在巡察期间,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以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持巡察工作原则、方法和要求,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敢于动真碰硬,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以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较好地完成了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
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巡察后续工作,会议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三同巡察法”,探索推行乡镇党委巡察试点工作,不断提升我市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二是要突出把握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把握问题线索的时间节点、把握问题线索的核心焦点、把握部门行业特点、把握巡察监督的落脚点,提升巡察监督质量;三是要从严从实做好巡察反馈工作,反馈意见要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精神,严肃认真,形成震慑,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原原本本,敲警钟、提要求,切忌负面问题正面讲,不痛不痒、和风细雨;四是要认真做好巡察移交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进一步梳理分类处置,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五是要严格遵守巡察纪律,继续学习好巡察保密纪律,确保巡察工作和巡察材料不遗漏、不丢失、不泄密;六是要强化跟踪督办,强化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实行“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