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春生在自治区财政厅调研时强调:
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抓好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于春生(右四)听取财政厅党组有关财政工作和财政反腐倡廉建设情况汇报
于春生(右二)参观自治区财政厅数据处理中心,了解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等运作情况
于春生(左二)亲切看望慰问了自治区纪委派驻财政厅纪检组干部
5月9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到自治区财政厅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情况开展调研。于春生强调,要正确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我区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引向深入。
于春生参观了财政信息管理中心,了解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国库集中支付、民生资金监管等管理系统运作情况;亲切看望慰问了自治区纪委派驻财政厅纪检组干部;并召开座谈会,听取财政厅党组有关财政工作和财政反腐倡廉建设情况汇报,听取派驻财政厅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汇报。于春生对财政工作和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他指出,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改革发展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区“十二五”规划圆满收官和“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条件、做出了积极贡献。
于春生就加强我区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7点意见。一是要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当前我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财政系统党组织要认清形势任务,牢记责任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向党中央看齐,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上来,坚持问题导向,把自己摆进去,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干部出问题,组织有责任。各级财政部门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担负起加强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责任不落实的,将进行严肃的问责追究。三是要积极实践运用 “四种形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小过即问、小错即纠,绝不能遮丑护短、姑息迁就、养痈遗患,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把纪律底线边缘的党员拉回正轨。四是要扎实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大部分都与财政资金有关,财政部门在划拨资金的同时,要加强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让严重违纪的人付出代价,让老百姓享受到、体会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让党员干部受到实实在在的教育。五是要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要把反腐败寓于各项改革措施之中,不断完善源头治腐机制,继续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研究探索,严明财政工作纪律,严格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六是持续抓好巡视整改。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织密织牢制度“笼子”,用制度管人管事,使财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七是认真做好派驻监督。纪委派驻机构是上级党委设在各个部门的监督“探头”,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实施的是纪律监督,不是业务监督,派驻机构只对派出机关负责;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敢于担当,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自治区纪委副书记、自治区监察厅厅长、自治区预防腐败局局长(兼)韦翼群;自治区纪委秘书长,正厅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奉明芳;自治区纪委常委钟得志陪同调研。
于春生到自治区财政厅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情况开展调研
座谈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