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使命感和紧迫感,立即行动起来,坚持‘六个强化’,深入开展‘五大行动’,一刻不停歇地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履行好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全力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断取得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3月18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潘瑾兴主持召开市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再动员再部署会议时强调。
“二月二,龙抬头。”3月18日,正值“农耕节”开始之际,钦州市纪委召开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再动员再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副书记徐令义在广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纪委书记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自治区纪委部署要求,研究分析当前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2018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及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六个强化”、开展“五大行动”,全力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和专项治理工作。
坚持“六个强化”。一要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抓作风建设年的有利契机,牢固树立打攻坚战和持久战的思想,按照专项治理工作三年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初既定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和作风问题,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抓实做,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二要强化责任落实。详列责任清单,细化各级各部门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责任,重点抓好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派驻机构监督责任以及各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推动各级各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三要强化基层基础。扎实开展“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巩固完善提升“乡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党建和廉洁工作站党风廉政监督机制作用,完善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形成上下联动新格局。四要强化部门作用。发挥好市纪委中间层级纽带推动作用,强化职能部门审核监管责任,派驻纪检组监督职责,开展分系统、分领域、分项目的专项排查治理,形成横向各尽其责的工作机制。五要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专项治理工作“六项制度”,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六要强化自查自纠。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以整改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五大行动”。一要开展大宣传。在全市开展警示教育进“千村万屯”活动,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广场大家乐”、文艺下乡、“小手拉大手”等加大宣传力度,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宣传格局,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要开展大排查。对巡视巡察和审计、财政等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以及上级转交办的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深入挖掘问题线索。三要开展大查处。紧扣实情,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抓重点,对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等问题要一查到底。四要开展大问责。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该问责追责的要严格问责追责,绝不允许以整改代替问责、以追究单位责任代替个人责任,以谈话提醒、约谈、批评教育代替党纪政纪处分。五要开展大通报。对查处的典型问题,既要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上通报,也要通过召开会议、公告张贴、“小喇叭”广播等方式,通报到所在单位、所在村屯、所在党组织,形成强大震慑,发挥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