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什么处分?”
“给予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
“回答不完全正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连日来,钦州市纪委监委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条例》“快问快答”活动,这样的快问快答场景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中成为当下一种“时尚”。
“快问快答”现场
新修订《条例》颁布以来,钦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开展全员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灵活运用专题讲座、集中研讨、经验交流以及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开设专栏解读宣传等多种形式,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懂、弄通、悟透《条例》,提升党性修养,增强业务能力。为强化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监督检查和成效核验,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从机关各部门、各派驻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中随机抽选80名纪检监察干部,采取随机抽问、现场作答形式开展“快问快答”,作答题目从《条例》知识题库中抽取。
市纪委监委组织考核评价组,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在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纪检组长正、副组长快速准确回答了五道题目。他们笑着对考核评价组成员说道:“我们昨天刚和市财政局等监督单位召开支部会议集体学习,并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周开展一次开卷测试,正好你们来,更好检验我们的学习成效。”
在派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组,面对考核评价组成员,一名新进的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完全回答正确,这让她有点懊恼:“平时都记得挺好,但现在回答没有全对,我一定要加强学习,学入脑、记入心、善运用,为今后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经对数日来抽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此次活动抽选纪检监察干部80人,回答正确率达93%。市纪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表示,“抽查时我们也会督促干部深入学习研究《条例》,对于抽选干部答题错误率高,学习效果明显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强化学习,重新考核,并通报相关结果。”
市纪委还结合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在线测试活动,强化督促学习《条例》,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参加《条例》知识测试活动,以测促学,学懂弄通,学以致用,让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