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9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革冰(右二),市委副书记、市长谭丕创(右三)等市四家班子领导参观我市“以案为镜”典型案例巡展 (王湖禄 摄)
坚持政治建设统领,“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落实常态化
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纳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
率先出台贯彻落实“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常态化工作方案,得到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点评肯定。
2018年6月19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革冰(中)到钦南区犀牛脚镇检查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整改情况 (王湖禄 摄)
明确责任主体。按照“统一领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将六项重点任务细化量化为18个具体指标。
明确检查方式和范围。市委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各县区和市直单位调研督导,并就发现的存在问题分别对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市委常委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政治建设工作任务。年内常态化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共发现问题206个,督促整改166个。立案查处10名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
明确结果运用。纳入全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市委巡察首要内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述责首述内容,加强考核考评。探索构建钦州市政治生态“镜像”评价系统。
2018年11月2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谭丕创(左二)在灵山县烟墩镇古榕村走访贫困户 (夏玮蔓 摄)
创新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在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的基础上,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实施办法,整体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贯彻落实好“以单定责、照单履责、跟单考责、按单问责”的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履行主体责任和工作失职失责问题严格问责追责,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2018年9月5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潘瑾兴(中)到灵山县檀圩镇桥梓村贫困户黄开烁家中走访,详细询问了解贫困户身体状况、家庭经济收入和帮扶计划落实情况 (覃高翔 摄)
构建上下联动巡察新格局,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2018年,在创新实施“三同巡察法”基础上,探索开展提级巡察、巡镇延村、联镇巡村、交叉巡察等方式对行政村(社区)巡察,实行巡察整改“三评一定”机制,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三评一定”机制获得中央巡视办《巡视巡察参考》刊发推介。完成市委第四轮、第五轮和县区党委第三轮、第四轮巡察。
2018年6月14日,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第四巡察组深入巡察单位开展巡察工作 (覃高翔 摄)
创新推行党建和廉洁工作站模式,打通基层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
出台《关于推进全市党建和廉洁工作站党风廉政监督机制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健全覆盖全市1032个行政村(社区)的基层党风廉政监督网络,规范建立完善廉洁工作站工作场所、人员队伍、运行机制,打通基层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得到中央纪委调研组肯定以及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纪委主要领导点评或批示肯定推介,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内部信息、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媒体刊载报道。创新实施“乡镇纪委+党建和廉洁工作站”分片协作模式,实现乡镇(街道)扶贫领域执纪审查“全覆盖”。
2018年4月21日,钦州市钦南区大番坡镇葵子片区党建和廉洁工作站工作人员在走访核实残疾人补助发放情况 (李发就 摄)
坚持以人为本,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深入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查处、大问责、大通报“五大行动”,强化专项治理。建立市、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带头蹲点调研制度。率先对2018年预脱贫村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全覆盖。组织开展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大起底、大排查活动,落实扶贫领域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各类扶贫专项督查、检查、巡查反馈问题处置整改工作。开展对全市所有脱贫摘帽贫困村和脱贫摘帽贫困户进行联动大巡访核验。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453件,同比增长56.2%,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34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7批次176件。
2018年9月30日,钦州市钦南区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返还清退违纪款活动 (黄愈栋 摄)
正风反腐不停步,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四风”新问题、隐形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7件。严肃查处市司法局原副调研员黄琳、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原专职委员陆立泉等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点评肯定。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实现查办案件11年零申诉,市纪委监委被评为全区案件质量评查成绩优异集体。
2018年4月25日,钦州市纪检监察干部向群众宣传信访知识 (梁华虎 摄)
群众驻足观看钦州市“以案为镜”典型案例展板 (劳大煜 摄)
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以贯之加强纪律建设
2018年9月28日,钦州市组织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赴防城港市中级法院旁听莫东培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庭审,接受警示教育(覃高翔 摄)
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置235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共处置2248人次,占处置总人数的95.6%。推进标本兼治,出台反腐倡廉制度10多项。出台对受处分人员关爱回访工作暂行办法,突出抓好为受到诬告错告党员干部澄清问题和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得到人民日报等媒体关注报道。为党员干部澄清不实信访问题1048件次;回访受处分人员713人次。强化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和正面典型示范教育。组织开展全市警示教育进“千村万屯”活动、典型案例巡展、旁听案件庭审,编印典型案例警示录。深入开展“勤廉榜样”选树宣传活动,1人被评为自治区勤廉榜样先进个人并在全区宣传。在各级各类媒体发表工作经验做法和情况动态2576篇条,其中在中央级媒体发布(发表)18篇条,自治区级新闻媒体发布(发表)412篇条,同比分别增长10.5%、50%、6.5%。
2018年6月27日,钦州市纪委监委在钦州湾广场举行反腐倡廉文艺晚会 (何显能 摄)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2018年12月26日,钦州市纪检监察干部谈心谈话会召开,市、县(区)、镇(街道)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共300多名干部参加会议 (黎小兰 摄)
2018年2月,市县(区)两级监委完成组建挂牌,全面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着力推动机构、职能和人员全面融合。坚持抓全员培训,采取以案代训、跟班学习、专题培训班、“每月一讲”等方式,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年内出台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等工作制度20多项。持续开展县(区)纪委书记定期汇报和派驻纪检组长述责述廉制度。全面推行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家访制度。坚持刀刃向内,打扫庭院,严防“灯下黑”。(赖昕 李香晖 符德任 钟文洪)
2018年9月19日,钦州市纪委监委举办业务培训班,靶向培训纪检监察业务 (黎小兰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