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山县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扶贫政策、资金、项目真正惠及贫困群众。1-2月共收到扶贫领域信访举报8件,排查问题线索18件,在扶贫领域立案18件,同比增长200%。
实行“二项机制”,强化执纪审查。实行县纪委书记限时督察督办制,对排查到涉及扶贫领域重要问题线索,由县纪委书记亲自研究部署并签署批示督办意见,下发到相关纪委(纪工委、纪检组)或县纪委相关室成立专案组限时办结、按时汇报;实行乡镇纪委分片协作、联合执纪审查机制,以3至4个镇(街道)划分为一个片区,成立一个工作组,相互配合开展信访件初核和执纪审查工作,有效整合乡镇纪委的监督执纪力量,克服人手不足的问题。
用好“三个平台”, 开展线索排查。用好宣传舆论平台,充分利用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科技手段,以及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等传统方式,拓宽信访举报渠道;用好接访平台,由县纪委领导带队深入镇(街道)、贫困村、贫困户进行大接访、走访和暗访活动,一线收集群众反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用好廉洁工作站平台,通过实行“每月一接访”和“每月一下访”制度,加强对扶贫政策和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问题线索收集,共走访暗访150多人次,收集群众反映问题 20多个。
坚持问题导向,从严追责问责。紧盯扶贫政策落实中,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违纪问题,对扶贫脱贫过程中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以及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虚假扶贫、数字脱贫等作风问题严肃问责。同时紧盯扶贫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对脱贫攻坚工作中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