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山县纪检监察系统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1-4月该县纪检监察系统立案146件,其中立案查处扶贫领域问题57件。
该县纪检监察系统突出抓早抓小、动则责咎,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处理党员干部23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91人,占处分人次的80.3%;第二种形态处理42人次,占处分人次的 17.6% 。同时,该县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履责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干部作风监督检查42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22个,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1件,诫勉谈话4人。
该县还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扶贫领域大宣传、大排查、大查处、大问责、大通报“五大行动”,梳理排查可查性较强问题线索60多条,立案查处扶贫领域案件57件,其中科级干部2人,镇纪委(街道纪工委)立案53件,率先实现全县各镇(街道)扶贫领域立案审查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