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山县纪委监委通过三项措施,加强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全县乡镇纪委立案221件,执纪审查取得了明显成效。
授权镇纪委开展巡察活动,加强乡镇党员干部监督。县委授权各镇(街道)党委(工委)对辖区村和乡镇站所党组织进行巡察,全县19个镇(街道)党委(工委)共成立38个巡察组,共巡察54个行政村(社区)、乡镇站所党组织,目前开展的三轮巡察中共发现问题427个,移交问题线索111条,转立案17件,其中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1条,转立案5件。
开展“镇纪委+廉洁工作站”工作模式,深挖问题线索。该县依托87个村级廉洁工作站平台,推行“323”工作模式,制定“每月一接访”“每月一下访”两项制度。今年以来,全县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到廉洁工作站开展接访活动385次;87个廉洁工作站下访开展监督检查506次。通过接访、下访共收集问题线索143条,转立案64件。
实行“纪检监察+镇纪委+派驻纪检组”分片协作,加强执纪审查。该县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推进月”活动,将全县19个镇(街道)分成4个片区,由县纪委牵头,派驻(出)机构、镇纪委参与,强化派驻(出)机构和镇纪委分片协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各镇(街道)纪委反腐败执纪审查。截至目前,全县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扶贫领域案件87件,第一季度实现乡镇扶贫领域立案审查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