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山县纪委监委注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祸”。1-7月,共处理326人次,占“四种形态”运用的70.4%。
注重廉政教育“早防范”。先后组织40多个部门(单位)5000多人观看钦州市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巡展,并到19个镇(街道)巡回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通报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7期13起,发放《警示录》2万多册,6万多名党员群众受到教育。
注重防微杜渐“早提醒”。出台《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细则(试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提醒谈话有关工作的通知》,推行谈话提醒工作机制,针对一般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的“免疫力”。
注重监督执纪 “早纠正”。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先后成立12个督查组,重点围绕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购买土特产送礼等方面开展明察暗访。1-7月,共组织开展监督检查6批(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22个,立案查处违纪问题43件,诫勉谈话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