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壮族“三月三”节假日期间,为了防止节假日公车私用,钦南区纪委监委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采取三项措施,严格节假日公车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节前提醒。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在开展廉政提醒时,把公车管理规定作为必提醒内容,要求党员干部自觉遵守。
二是落实公车节假日定点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单位公车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确实是应急需要使用公车时,要落实严格的报批程序,并要详细记录用车事由、用车地点、使用里程和相关人员等信息。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组织检查组在节假期间到公车停放点进行检查,核对公车使用情况,切实防止公车私用现象。
图为4月4日至8日,派驻纪检监察组到综合监督单位检查公车停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