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查办钦州市青年水闸水利电力管理处原会计汤少芬贪污案,案件主办人浦北县监委委员宁雁眼神里流露出不少感慨。这一案件是该县监委成立后办理的首例留置案件,也是钦州市监委指定浦北县监委立案调查的案件。
去年2月,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推进,浦北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从浦北县人民检察院转隶的7名干部来到县纪委监委履职。原反贪局副局长宁雁就是其中的一名转隶干部,当时他被安排在第二纪检监察室工作。“无论是在检察院,还是在县纪委监委,反腐败工作都是我的职责本分。来到新环境,见到新同事,心里很高兴。”宁雁谈了内心的想法。从2008年开始,宁雁在检察院工作,这一干就是十年。
身份变了,但初心不改、使命不变。刚走上新岗位不久,浦北县纪委监委领导就给宁雁压了一个“重担”——由他担任汤少芬案件调查工作组组长。“汤少芬案是县监委成立以来查办的首例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打好‘第一枪’非常关键,容不得半点差错。”接到任务后,宁雁组织人员,兵分三路,围绕汤少芬贪污线索从调查身份、调查犯罪事实、收集犯罪证据等方面入手。“从检察院移交的案件材料来看,案件查处虽已初见端倪。但改革后,案件的办理有了新规定,可是我们对有关的流程和文书制作等还把握不准。”有人提出了这样的难题,这也是该县查处案件中遇到的一个“拦路虎”。
正当其他办案人员感到困惑时,宁雁提出了解决思路:“最好直接到检察院进行协商,一起研究解决案件查办的衔接问题,在实践中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和文书的格式制作。”县纪委监委领导听取了建议,组织办案人员和县人民检察院相关科室开展探讨分析,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现实问题的解决,为案件顺利查办打下坚实基础。
随着调查的深入,调查组发现该案案情重大和复杂。是否采取留置措施,大家有了不同意见。有人建议不采用留置,因为它还是个新措施,在留置的手续、程序上还缺乏详细的规定,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也难以预料。“鉴于被调查人涉嫌贪污犯罪的案情重大复杂,有逃跑、串供的可能,从办案的严肃性、规范化角度考虑,有必要采取留置措施。”宁雁明确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最后,他的建议再次得到采纳。
采取留置措施,这在浦北县属于首次,没有先例可言。由于在使用留置措施的审批、执行、安全监管还处在待规范化的阶段,只能对标上级要求,摸着石头探路。在认真研究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的基础上,宁雁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和程序开展留置,确保留置工作安全规范,为案件突破提供有力的支持。“被告人汤少芬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2018年7月,浦北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案件的宣判,标志着浦北县留置“第一案”顺利办结,也显示出该县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上迈出了更坚实的步伐。
监察法的出台,是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通过深化改革,有效实现对全县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作为纪检监察队伍的一员,我更应加强对业务的学习,在推动纪法衔接上作出应有的努力。”宁雁的办公桌左上角,摆放着一沓厚厚的党纪和法律书籍。在多年工作中,他早已养成随手查阅业务书籍的习惯。
改革的顺利推进,离不开制度的保障。“规范化是工作有效开展的保障。”宁雁谈了自己的认识和体会。在县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之后,浦北县也及时制订出台了《浦北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纪法”衔接制度》和《浦北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法法”衔接制度》,规范执纪执法文书格式,推动机构、职能和人员全面融合。“以前办案,主要考虑的是法律的运用。转隶过来后,讲究对党纪法规的同时学习和运用,更加注重政治性,我的政治素养也得到了提升。”宁雁对此深有感触。
一份责任,一份担当。如今,作为浦北县监委委员,宁雁肩负的使命更沉更重,但从他的言谈和行动中,一直散发着那股担当有为的干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