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村干部,手中都有一定权力,只要你利用手中的职权为他人办事,收了钱物,就构成了受贿,那就要受法律制裁……”近日,钦州市钦北区在那蒙镇屯周村启动“以案说纪百村行”活动,针对本地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案情,解剖案因,以案明纪,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切实把党纪国法在广大农村立起来、严起来。
钦北区在全区183个村(社区)集中开展“以案说纪百村行”活动,主要面向镇(街道)片区党建和廉洁工作站成员,村(社区)“三委”成员,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分层次、全覆盖地进行宣讲。该区纪委监委成立一支由区纪委监委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各镇(街道)三套班子领导成员组成的宣讲团,按照警示教育“全覆盖、零距离”的要求,充分运用该区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活教材”,对案件特点、发案原因、对策建议等方面进行详解透析,并结合党纪法规,聚焦“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为农村党员、干部上好廉政教育课。
“听了发生在我们村的几个典型案例后深受震动,今后我要以案为鉴,在落实各种惠民政策中认真按程序办事,把好审核关,确保各项政策真正落实到位。”那蒙镇板选村委会文书周桂华表示。“小董镇板董村原民兵营长陆先山违规占用惠民物品,为了一台太阳能热水器,得一个处分,提醒我们时刻要把党纪党规放在心里,落实到行动上。” 那蒙镇屯周村民兵营长黄智才激动地说。
为增强宣讲的感染力、吸引力,钦北区紧密结合基层党员干部工作、生活实际和思想状况,充分运用数据和身边的典型案件,让听课的党员听得明白,听得进去,真正起到唤醒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的作用。
“只有敬畏党纪国法,才能更好地依规办事,尤其是村(社区)干部身处农村最前沿,其一言一行均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决不能因小失大,不能心存侥幸,一定要防微杜渐。”钦北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全区通过开展学习党纪党规宣讲、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在案发地召开案件通报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扶贫领域警示教育,大力提升警示教育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