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该同志因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还在影响期内,建议不将其列入评选表彰人选。”近日,浦北县纪委对该县财政局拟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表彰先进人选的有关党风廉政问题进行回复。
今年以来,浦北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做好干部拟提拔任用、评优评先、年度考核、出国出境人员的“廉政体检”,严格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防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等情况。
该县纪委监委收到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立即启动审查程序,逐一征求纪检监察室、案管室、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的问题反映、诫勉谈话、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对核查情况把关签字。经相关部门会审后,形成初步意见,并报请县纪委监委领导审批,签署意见后反馈相关单位,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在回复过程中,坚持真实可靠、客观公正的原则,直面存在问题,如实出具相关人员的廉政意见。同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过程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鉴定结论失实、失准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过开展‘廉政体检’,严格抓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坚决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着力培育良好政治生态。”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截至目前,浦北县纪委监委共对252个单位集体和4390人次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审查,160个单位或个人在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等方面,因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