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针对所监督部分单位在本轮机构改革中撤销合并、财务人员变动的实际,为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专门组织各综合监督单位财务人员召开廉政谈话会。会上,组织学习了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管理等相关财务法规文件,进行了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刘小健组长作了廉政谈话。
刘小健对各综合监督单位财务人员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做“明白人”。要善于学习,在熟悉掌握财务法规基础上,还要加强对党纪党规的学习,要学习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准则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法规意识,增强法纪观念,懂得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做到知法懂法。二要当好“守门人”。就是要严把财务关口。学好法律法规是前提,把好财务关口是关键,知法还要执法。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坚持依法办事,把好财务关口,做到不唯上、不唯情(钱)、只唯法。要敢于坚持原则,对不符合规定的经费开支坚决抵制,不能报销的一律不给报销。三要争当“守纪人”。就是要自觉做到遵规守纪。要警钟长鸣,坚守法纪红线,以案例时刻警醒自己,反思自己,敬畏法律,做到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不闯雷区。要守住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高压线,情与纪的分界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使铁的纪律真正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四不要做违纪违法人。要洁身自爱,清白做人,不要做违纪违法的事。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人员,我们纪检监察组绝不手软,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惩处,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廉政谈话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