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北区纪委监委紧盯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突出“四个强化”,集中整治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强化三查三看,扶贫资金不“脱节”。围绕扶贫领域“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创新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三查三看工作。通过查安排部署,看责任落实是否到位;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查监督检查,看项目资金监管是否有效,督促扶贫领域职能部门切实扛起扶贫项目资金监管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深度治理,共梳理、健全监管制度66项,解决部分项目资金群众反映强烈、监督发现问题多、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推动扶贫项目资金在脱贫摘帽后持续见效。
强化回访监督,帮扶工作不“断档”。为确保帮扶力度不减、驻村工作不落,区纪委监委以各派驻(出)机构和各镇纪委为单位组成回访监督工作组,对全区2016年以来脱贫摘帽贫困村、贫困户进行回访监督。工作组通过了解脱贫村、脱贫户生产生活特别是“两不愁三保障”情况,着重监督相关部门落实脱贫攻坚职能职责情况、后盾单位落实扶贫工作措施情况、扶贫工作队员和驻村干部作风情况,共发现有关问题 38个,并全部责令立行立改。
强化问题线索查办,以案促改不“走样”。严肃整治扶贫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漠视群众利益问题,2019年以来,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案件85件,给予党纪处分8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3期40人。将以案促改纳入日常监督工作,通过通报典型案例、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达到以案促改目的。
强化村级党组织政治巡察,巡察整改不“卡顿”。将全区183个村(社区)党组织纳入政治巡察范围,在区委第三至第六轮巡察和村级巡察中先后对137个村级党组织进行巡察,共发现村级党组织扶贫领域问题159个。加强巡察整改督查、监督,组织区整改督查组与镇(街道)纪(工)委上下联动,通过“三评一定”等办法,对村级党组织扶贫领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覆盖、无盲区督查与监督,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落实、清零见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