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钦州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有关部署要求,把供销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以“抓书记”带动“书记抓”,推动供销社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抓书记,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为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推动供销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取得实效,钦州市不断压紧各级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的主体责任,各级供销社党组织书记对专项治理工作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2021年以来,组织市、县(区)、镇三级供销社党组织书记召开会议148次,对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研究部署,共查摆问题364个。市、县(区)两级供销社党组织书记带头,组织精干力量成立12个调研组17次到一线40个单位开展专题调研,围绕存在困难分析问题症结,全力打通制约综合改革的阻梗,全面补齐影响供销事业发展的短板。
市纪委书记、市供销社党组书记共同对影响供销系统综合改革工作的堵点、痛点问题深入分析研判;针对社有资产流失、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市纪委监委创新“一社一单,社社过关”模式,对全市162个供销社及社属企业建立一社一档,深入各县(区)开展5次督导谈话,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纪委监委坚持从严追责问责,截至今年5月,全市共收到供销领域问题线索70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6人,立案29件,给予党纪处分18人,追缴违纪资金47.3万元,推动供销系统清退各类款项近300万元。
书记抓,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市、县(区)、镇三级书记联动抓的工作机制,立足监督首责深入各级供销社开展监督检查;供销系统同步建立三级书记带头抓的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专项治理工作“一盘棋”思想,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挂牌作战,提出整改措施534条,推动完成问题整改337个,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145项,全市供销系统挽损止损5432万多元。
全市上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形成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2021年,钦州市供销社在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考核中获得第4名,全系统7项主要经济考核指标中,商品购进总额、农副产品购金额、再生资源购进额、商品销售总额和消费品零售额等5项指标增速位居全区前三,通过专项治理成果推进全市供销系统综合改革业务取得成效。